作者/周正
来源/智合
继上海自贸区中外律所联营的4年实践后,新的联营形式——沪台律所联营也已开启。
年8月1日起,上海正式开放台湾地区律所申请设立代表处,3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与本地律所建立联营。同时,台湾执业律师无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被上海律所聘任为法律顾问,拓宽了职业渠道。
近年来,沪台经贸往来和台胞来沪工作就业日益频繁。诸多台湾金融机构在沪展业,上海超过家台资企业所涉领域愈发多元;国务院月初取消港澳台人员内地就业许可,台胞来沪工作更加方便。企业和个人的法律服务需求都趋于专业化和精细化,同时台湾地区本地法律市场相对饱和,律所“登沪”寻求合作的意愿日益强烈。
此次上海法律市场的对台进一步开放,将开启两岸律师合作的新时代。本文将从大陆法律市场对台开放近十年的历史沿革、两岸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合作模式,以及上海律所对联营的态度和计划三个方面对沪台律所联营进行介绍分析。
一
台湾地区律所“登陆”福建
简要回顾大陆法律市场对台开放的历史,需要从24年前说起。
年,大陆曾开放过一次台港澳律师考试,当年共有4名台湾居民通过。其后,由于两岸局势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大陆暂停办理台湾居民参加大陆律师资格考试。
14年后,大门重开。年6月,司法部发布第号部令,规定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报考国家司法考试。首批名参考考生,绝大部分是从台湾地区直接来陆,其他人则在大陆工作或学习,涉及上海、北京等14个省市和港澳地区。这些考生中,学生占70%以上,也包括了岛内资深律师、法学院教授、大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等,首批通过人数为37人。
年7月,司法部发布《关于同意开展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建省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台湾地区“法律事务所”来大陆展业的开端。
年12月26日,福建省司法厅在福州举行了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驻福州、厦门代表机构(试点)颁证仪式。首批7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获颁驻大陆代表处执业许可证及代表执业证:叶大慧、冠纶、张北两岸联合和大然落地厦门,长江大方、永然联合和理律驻扎福州。
然而,根据当年9月福建省司法厅颁布的《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这些代表处的大陆业务范围有一定限制,不能进行诉讼,也不能聘用大陆律师。
各代表处及其派驻代表可以从事相关涉台法律服务活动,包括向当事人提供婚姻、继承、房产过户、经贸投资、股权转让、金融证券、商标注册、生效裁判文书认可与执行等方面涉台法律咨询,担任台资企业法律顾问,委托大陆律师事务所办理台商投资股权纠纷、债务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台湾居民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等诉讼案件及工商登记、债权文书公证、商标注册等法律事务,受大陆当事人委托办理涉台继承、婚姻、买卖合同、交通事故、调查取证、赴台投资项目等法律服务。
正是由于这些限制,各代表处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大多采取与大陆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的方式拓展业务合作与交流。截至年底,这7家代表处已与家大陆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作关系。
二
更开放的大陆市场
年7月,国务院发布通知,进一步放宽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大陆设立代表处的地域范围。
新规将地域限制由此前的福建省福州和厦门两市扩大到福建全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开放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按规定以联营方式与大陆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允许大陆律师事务所聘用台湾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年9月底,司法部再通过部令和公告,将取得大陆律师职业资格并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执业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范围扩大至五大类项,一次性放宽了11倍。诉讼方面,由原来的只能代理涉台婚姻、继承业务,新增涉台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诉讼以及与上述案件相关的适用特殊程序案件。
司法部数据显示,自年首次开放台湾居民参加司法考试以来,到年的9年间共有人成绩合格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而实际执业人数要低一些,这些台籍律师分散在大陆的多家律所中,通常一家律所中只有1-2名。
各地司法厅局相继出台开设代表处的本地相应办法,如福建省司法厅于去年11月即修订了实施办法,浙江省司法厅则于年5月30日发布了《关于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浙江设立代表处等三项开放措施的实施意见》。
作为一线超级城市和金融中心城市,上海的开放尤为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