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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宝药业收入与现金不匹配涉嫌财务造假c1w3glct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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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宝药业收入与现金不匹配


    涉嫌财务造假


2012年2月,亚宝药业公布了其年报。年报显示2011年,公司实现营收16.63亿元,同比增长41%。华创证券、民生证券等众多券商都给予公司股票推荐的评级,尤其是华创证券更是强调,亚宝药业受益于量价齐升给予强烈推荐评级。但,事实是什么样的呢?根据基本的财务逻辑,在不考虑非现金销售业务的影响条件下,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经过应收、预收等往来款、余额变动调整后,应当与销售实现的现金流量大体相当。由于现金流量的可信度通常来说相比营业收入数据高,因此如果出现了销售现金流量远小于经往来款净变量调整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往往意味着营业收入的质量存在质疑,甚至不排除存在财务舞弊、虚构收入的行为,而亚宝药业就显然存在这一问题,而且涉及金额巨大。根据该公司2011年报披露,合并口径下实现营业收入166274.63万元,考虑到同期应收票据科目余额为24174.46万元,相比上年末余额20161.17万元增加了4013.29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则从2010年末的7468.1万元增加到2011年末的10885.74万元,净增加了3417.64万元,这对应着应收款项合计净增加金额为7430.93万元。同时预收账款则从2010年末的35409.29万元下降到1767.43万元,净减少金额为33641.86万元,主要原因是已于2011年末对外出售的子公司亚宝置业预售房屋销售款结转营业收入所致。则不难计算出亚宝药业合并口径下理论上应当实现销售商品现金流入金额为125201.84万元。然而同期现金流量表披露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全年发生金额却仅有95039.26万元,与前文推算的理论金额相差了30162.58万元,这意味着在亚宝药业披露的2011年度合并营业收入实现金额中,有高达30162.58万元无法得到现金流量的佐证,大致相当于2011年全部营业收入金额的六分之一,影响不可谓不大。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测算中还未考虑进增值税调整的影响,因为所披露的营业收入仅为不含税收入,而对应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计入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发生额中。因此如果考虑进增值税的影响后,亚宝药业营业收入金额中无法得到现金流量佐证的金额将更大。那么这一数据差异是否有可能是出自被转让子公司亚宝置业所导致的合并范围调整呢?经分析后却能够发现,造成这一营业收入与现金流量差异的主体并非出在子公司,而恰恰是亚宝药业母公司的数据存在差异。因为根据披露的母公司财务数据,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73854.88万元,同期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净增加金额为6772.99万元、预收账款净增加金额为-102.61万元,则理论上应实现销售现金流入金额为66979.28万元。但事实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发生金额也不过才41294.87万元,相比理论金额少了25684.41万元,占合并口径下营业收入与现金流量差异金额的85.15%。值得关注的是,亚宝药业的主营产品为医疗药剂,上游原材料采购对应基础原料药厂商,下游客户则主要为大型成品药厂,期间并不存在大量的客户重叠,这也就意味着亚宝药业的经营模式中,不应当存在大金额的非现金销售。除此之外,通过现场调查2012年春节后亚宝药业除针剂车间员工工作以及生产情况属于基本正常外,其余各车间生产情况均处于半停滞状态,员工也大多在家休息。中国资本研究的首席分析师齐宪臣表示:根据亚宝药业的经营模式分析,出现销售收入与现金流的巨额差异是无法用正常的财务逻辑来解释了,再结合工厂的生产情况分析,否意味着亚宝药业存在销售数据披露不实的情形呢?更值得注意的还有亚宝药业的应收款项主要客户也存在疑点,2010年和2011年末应收账款第一大客户均为“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余额显著高于其他客户。但是这家公司在这两个年度中始终未列入到前五大销售客户名单中,这难道不奇怪吗?很难令人相信期间不存在通过延长结账期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就上述问题本报采访了亚宝药业董秘任蓬勃,但截止到发稿企业没有任何答复。为弄清事情真相本报以投资者的身份咨询时,其证券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士表示,对待投资者咨询要先提交股东编号,并让把上述信息发至企业,查询是否购买了亚宝药业的股票,随后挂断电话。除收入方面存疑外,公司还存在子公司分红数据、职工薪酬、亚宝药业芮城工业园建设等方面的质疑,更有消息人士称公司存在严重的生产隐患,诸多质疑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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